第十一章(1 / 3)

安静。

商场里嘈杂的音乐和来来回回的人群说话声此刻都像是被一场忽然停顿的雷阵雨给带走了。

童话里的王子站在面前。

丝绸质地的黑衬衫,宽松却又将腹部的肌肉线条勾勒明显,他侧头,将墨镜往鼻梁上拉了拉,认真看她。

额头的碎发自然下垂,半遮下的眼睛是浅褐色的瞳仁,眼尾轻挑,配上邪魅孤傲的脸庞,透出一股不可抗拒的大佬气息。

他松开女人的手,语气并不友善:“沈灿灿,你怎么说话的,出门前我是怎么叮嘱你的,快跟人家道歉。”

被叫了名字的沈灿灿撇着嘴,“她把我撞疼了。”

“快道歉!”

沈灿灿无理取闹惯了,家里人都让着她,可偏偏这个亲哥,从不顺着她。

他眉眼里总是给人一种压迫感,身上有股威势,她从小就害怕,好不容易熬到他高中毕业出国,没想到今年又回来了,脾气性格没变,反而愈演愈烈。

“沈威,你怎么胳膊肘往外拐,偏帮别的女人不帮我。”

沈威耐心已到极致:“沈灿灿,你不道歉,今天晚上的晚宴,你一个人去。”

这话算是刺了沈灿灿的小心脏,今天可是胜负局,不能输,一群小姐妹最近疯狂迷恋沈威演的戏,她可是要带着沈威去撑场子的。

一群小富婆,又不缺钱,每天就想着怎么找小帅哥谈恋爱。

她们要是知道,沈威是他哥还不得羡慕死。

况且她是哄骗沈威去的,谁知道明天他还愿不愿意去了。

她知道沈威有个喜欢的女人,从高中开始就老是给她写情书,那字写的不好看,就反复练习。

在他的纸篓里,她翻到过大把大把的废纸。

“姜南,知道我每晚睡觉的时候为什么身体与床边成45°角吗?为了让你更容易得进入我的梦。”

“姜南,从我拿起笔,准备叙述你的细节开始,总是忍不住走神,真抱歉,情话没写出来,可我实实在在地想了你一个小时。”

“姜南,那时我就已经明白,今后我再也不会遇到这么喜欢的人了。今后无论有什么样的邂逅,什么样的别离,这种事,一生只有一次。我就是这么喜欢你。”

“……”

诸如此类的情话一大堆,都是从网上摘抄的句子。

出国这几年,沈灿灿断定,那位白月光依旧在他心里,要不然他的微信名怎么照旧还是个“南”字。

姜南。

不知道是何方美女。

沈灿灿告诉沈威,她有个朋友是姜南的妹妹,沈威一下就上钩,非常愿意陪着去参加聚会。

“对不起。”

墨镜遮目,沈灿灿只有巴掌大的脸,那张樱桃小嘴动了两下,并不情愿,“你有没有受伤,要是受伤了让他带你去医院看看,医疗费我全出。”

姜南在她脸上来回看了看,小姑娘年纪不大,打着唇钉和鼻环,极其有个性。

“算了,没事。”

她心里是不想和沈威扯上关系的。

沈灿灿薄唇轻佻,那唇钉就上下动了动,贴着皮肤,挑起一点弧度,“要不,我给你留个电话,后续你要是哪里不舒服,可以联系我。”

“不用。”

沈灿灿视线上移,看了眼沈威,他仍旧盯着面前的女人,那目光虽然藏在墨镜下,可她感觉都快要迸出火星来了。

奇怪,真奇怪。

等到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姜南已经走远,那细腰被一件白衬衫裹着,身材还真是饱满。

她的皮肤也白,像是从来没有沾染过半点烟火气,似乎将她放在黑暗里,她能发光。

“哥,她的工牌上写了姜南。”沈灿灿后知后觉地扯着沈威的手臂,顿时就没那么淡定了,“哥,姜南,她是不是你的那个白月光。她可真漂亮。”

沈威侧过身看着姜南离去,“沈灿灿,我还是忘不了她。”

沈灿灿不敢苟同,“张爱玲说过,‘也许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或许是因为,你始终得不到,所以才是最好的,不管时间过去多久,都在心里藏着,成了执念。”

“是吗?”

沈灿灿见沈威面色不对,立马眨了眨眼,原本看戏的表情凝固在脸上,“你可以追过去试试,反正她踩着高跟鞋走不快,今天能见到也是缘分,有些人说不定下个转角就再也见不到了。”

话刚落,她听见身边人胸腔里闷出一声笑:“沈灿灿,你长大了。”

“相比顾月芜,我还是更喜欢姜南,至少人家看上去没那么轻挑,也确实长得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