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边山海(四十三)(1 / 2)

“……所以,我已经委托律师,针对自己被店家侵犯权益的事实,寻求法律的帮助,提请诉讼。”

洛程晨所发布的完整讲述事情经过,并且决定诉诸法庭的视频,很快便上了西洲网以及各个视频网站的热门。当代人自己不一定乐意打官司,但是一定很乐意看名人打官司维权。

不过同时也有很多人质疑,洛程晨这样子发布视频,是为了炒作。

当然,受到攻击的不止洛程晨一个人,事件的另一个当事人,剧本杀店家,也遭到了洛程晨的粉丝和许多吃瓜群众的围攻,质疑剧本杀店家是不是自炒。

洛程晨不是第一天遭受到网络非议了,因此私信一关,评论不看,搜索不搜,倒是逍遥自在。

而剧本杀店家显然没有洛程晨这般强大的抗打击能力,店家之前在剧本杀圈子内,一直都是被玩家求着预约排场的,现在被许多网民攻击,还有的特意到打分点评软件上找到这个剧本杀店,打低分进行团建,店家自然忍受不了。

被激怒的店家直接公布了洛程晨的微信个人账号,和他的朋友圈内容,想要从私德上对洛程晨这个人进行攻击。

就这样乱糟糟且热热闹闹的,官司终于到了开庭的那一天。

苏近月本来其实想婉拒文新来旁听的,毕竟文新现在星途刚起步,为了避免狗仔乱写和网民乱联想,还是保持距离稍微好一些。

不过江潮生倒是对此发表了不同的看法,没错,等到开庭当天,苏近月在法院门口接到江潮生电话,并且看到他本人后才知道,文新会来找她,是江潮生和他说的。

所谓的所向披靡的超级无敌金牌专业律师。

苏近月很难想象,江潮生对文新吹自己时,是怎样的情形。

“要我说,就让文新跟着一起去旁听,毕竟这案子关注度可这么高,这样的热度,可以少花多少钱啊!”

得,怪不得江潮生会向文新介绍自己来接这个案子,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啊!

这个开庭前的小插曲当然没有影响到苏近月的发挥。

“综上所述,商家上述行为系切实侵害原告隐私权,原告方要求商家停止其侵权行为,并对原告进行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失费……”

苏近月停顿了片刻,同坐在身旁的洛程晨交换了个眼神,然后继续慢条斯理,一字一顿,缓慢而清晰地说道:

“三元一毛五分。”

这个精神损失费的金额自然不是为了真的赔偿,甚至在起诉要求中,连承担原告的律师费和起诉费用都没有列进去。

毕竟就像洛程晨所说,他是真的不缺钱,他就是要争口气,以及,在把这个剧本杀店家踩下去的同时,让自己的人气热度再火一火。

毕竟上两三个热搜,成为讨论热点对洛程晨而言,带来的收益,哪怕是直观肤浅的经济收益,都要比店家能够赔的精神损失费,高的多的多的多。

案子在苏近月的努力下,因为事实清晰,法律条文没有争议,所以法院当庭便宣判,洛程晨胜诉,判令剧本杀店家立即停止公开当天的监控录像,删除视频账号和公众号说所说的“可向公众提供全程监控录像”的表述,以及洛程晨的微信个人账号信息等。并要求店家在其社交平台上发表致歉声明,并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围观这场事件的吃瓜群众,比起案件宣判的理由和结果,自然更加关注洛程晨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金额“三块一毛五”。

更具嘲讽和喜感效果的是,洛程晨不愧是大网红,网感真的是相当之高。出了法院立马就举着手机拍了段视频,简单概括叙述了这段打官司的家经历,并且表示,将会从粉丝中抽一位“幸运儿”,送出这个“三块一毛五”。

“三块一毛五”便在诸多网友的集体创作下,变成了一个网络新梗,迅速流行起来。

当然,洛程晨自然不仅仅光顾着炒红自己,他是个相当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人,苏近月没有收他的律师费,他后来在江潮生的无意透露中得知,苏近月可是君达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如果不是托了文新这层关系,苏近月还不一定会接他的案子,更别提没有收他钱。

于是洛程晨便开始在自己的账号内,三天两头发布和《山海》剧组的互动日常,并且成为了《山海》电影的义务宣传大使,感情之真挚,让他的粉丝都要怀疑,洛程晨是不是在《山海》里面有客串,或者是投资了。

可是进电影院又看了一遍,确实没有发现洛程晨,在片尾的演职人员表里,也没找到洛程晨的名字。

不过,网友的力量到底是伟大的,他们很快发现,洛程晨虽然没有参演《山海》,但是在片尾的演职人员表里,《山海》电影的编剧,倒是和上次替洛程晨打官司的律师同名同姓。

会有这么巧合的事吗?

这次洛程晨回复粉丝的速度倒是很快。

程晨CC V:就是一个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