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 1)

谢谢,我的superman 柠巳 564 字 11个月前

“林先生,我们现在要去录音棚录歌了,您还有什么疑问吗?”

“有。”

“什么?”

“从现在开始,叫我鹤霄,也不要用尊称‘您’,懂了吗?”

“嗯,鹤霄,你还有问题吗?”鹿时笙是耐着性子跟他聊天的。

“不错,有进步,保持。”林鹤霄现在感觉自己又重回十八岁了。

鹿时笙:“……”

鹿时笙并不觉得自己面前的这个人像网上说的无趣,待人冷漠。

林鹤霄录完歌已经八点半了,送他回到公寓用了一个小时。

把林鹤霄安全送到家后,鹿时笙就走了。

她走到公交车站,很明显,最后一班车是11点,现在是九点半,她有等车的功夫,现在都已经回到家了。所以她还是决定步行回家。

她住的地方离林鹤霄的公寓有点远,回到家已经十点多了。

鹿时笙走了一天没歇过,洗完澡一躺在床上就睡着了。

第二天五点半,她就被一通电话吵醒,鹿时笙借着一点点亮光拿到了手机。“喂。”

“鹿时笙!你现在在哪里?林鹤霄被一堆私生饭围着出不去了,他七点还要去剧组拍戏呢!”一个男人的声音从电话的另一边传来。

“啊?”鹿时笙现在还处于迷茫的状态。揉了揉眼睛,才清醒过来,“好,我三十分钟后就到!”

挂了电话,她连鞋都没来得及穿,就跑去卫生间洗漱了。

头发都没来得及梳,穿上一件衬衫外套和平底鞋就出门了。

“怎么办?只有二十分钟了。打车肯定来不及了。”

鹿时笙看见旁边刚好有一辆自行车,鹿时笙在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在停车的位置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还加了一句“抱歉了!”

接着她赶紧坐上车一路狂奔,现在还早,路上没什么人,鹿时笙就开始了自己的飙车技术。

走路需要将近一个小时的路程,骑车她十五分钟不用就到了。

她在林鹤霄公寓前停车,一鼓作气在人群中挤了进去。

早不坏晚不坏,偏偏这个时候电梯正在维修中,她怎么这么倒霉,林鹤霄住在十四楼啊!

鹿时笙实在没办法,只好冲了上去,一步跨两格楼梯,她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才到十四楼的。

她敲了敲门,里面的人看见是她就开了门。

此时的她气喘吁吁,头嘴唇发白,脸红的跟猴屁股一样,额头上,鼻子上,脖子上都冒着细细密密的汗珠,头发不仅粘在脖子和脸上,而且十分凌乱,实在是狼狈不堪。

鹿时笙心跳快得不得了,感觉下一秒她就要窒息了。她用手撑着门,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林鹤霄被眼前这个女孩震撼到了,愣了两秒,才问:“你怎么过来的,这么快?”

“骑,骑自行车过来的,走吧,去,去剧组,拍,拍戏。”她说一句喘三四次气,断断续续的。

林鹤霄不禁怔住了,所以眼前这个累的连说话都要大口喘气的女孩是为了送自己去剧组拍戏吗?

有一刹那,林鹤霄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漏了一个节拍,这还是第一次有人为了自己这么狼狈不堪,或许她是为了自己的工作,但还是被感动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