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1 / 3)

“谭霄,这个活动,我是主办方。”

“因为我想,哪怕只有几天,我也要让你体会组乐队的感觉。”

“谭霄,试试吧。”

很惊喜。

甚至有点受宠若惊。

办一场音乐会,听起来就很不可能。寻安真的很神奇。

接下来的几天,谭霄联合宋子辰凑了一个乐队。

他们不断排练,磨合。

虽然只有几天,但对谭霄来说也是一种很特别的经历。

“大概是11月17号吧,周礼来找我说场地的事。”某天排练时宋子辰对谭霄说。“给,策划案。”宋子辰递给谭霄一沓纸。“应该是寻安写的。”

谭霄接过。

他想起11月11日在图书馆见到了寻安,她当时看见他来了以后合上了电脑,现在看来,应该是在写这个。

很认真,很青涩,很全面。

也就是说,她准备这个音乐节准备了大概20天。

难怪,这几天寻安很少找谭霄,甚至有点刻意避着他。

“我当时还想,突然搞什么音乐节啊,不过那个寻安一直做一些奇怪的事我也没多问。”宋子辰意味深长的看着谭霄,“现在看来,她可能是为了你。”

谭霄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看着策划案,忽然笑了笑。策划案的文字是没有感情的,但谭霄莫名想象到了那一天。

他很期待。

初见寻安那天,或许谭霄就已经有了点预感,寻安一定会带给他一些不一样的感觉。

后来的确,拥有寻安的每一天,和她相处的每一天,都很快乐。每天都是新的一天,都充斥着创新和欢笑。

寻安是一个很值得被人爱的人。她会想方设法使自己和其他人开心,也会关注到一些情绪。她乐观,开朗,活泼,每天好像有用不完的精力。

谭霄渐渐的喜欢上了寻安。

渐渐的,他的思想总是围绕着寻安发散。

今天她会做什么,想什么,吃什么……

不知不觉就想参与到她的未来之中。

寻安准备音乐节的这几天,让谭霄想起了没有寻安时他是怎么生活的。

无趣。虽然他觉得自己没资格抱怨,但,人一旦拥有了什么,就很难接受失去。

“这个世界上所有好玩的地方我都知道。”

谭霄想去,但更想和寻安一起。

谭霄,喜欢有寻安的未来。他喜欢寻安的人生。他想看着寻安快快乐乐过一辈子。

和他一起。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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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霄,下面就到你了,加油。”寻安笑着给谭霄打气。

因为不是舞台灯光不是很亮,但谭霄依旧可以感受到寻安的笑。

“嗯。”谭霄点头。“记得给我录下来。”谭霄像平常一样和她说话,不过内心是压抑不住的兴奋。

“放心吧。”

舞台是酒吧的DJ台,谭霄上去之后,所有灯光都聚焦到他们身上。

一瞬间,谭霄感受到了自己的灵魂。他的脑子空了一下。

下一秒,他看到了站在人群中拿着手机录像的寻安。

尽管没有站在光中,却依旧亮眼。

后来,他们很完美的结束了演出。

没有遗憾,谭霄体验到了这样的生活。

因为是寻安主办的音乐节,准备的这几天的谭霄都很愉悦。

谭霄会永远记得这个经历。

哪怕以后他的身边不会有寻安。

是的。

谭霄觉得自己留不住寻安。

又或者说,寻安应该遇见各式各样的人,不应该局限于他。

他喜欢的是寻安,不是在他身边的寻安。

谭霄喜欢看着寻安在人群中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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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结束后,谭霄和寻安一起回的学校。

谭霄骑自行车,寻安骑电动车。

寻安电动车骑的很快,谭霄也跟的很紧。

直到骑到宿舍楼前,停好车。

谭霄缓缓走向寻安,抱了她一下。

“谢谢你。”谭霄说。

谭霄抱的很紧。可能他潜意识里,还是想把寻安据为己有吧。

“不用谢。”寻安笑着说。

谭霄没有接着放开寻安,仿佛他只要一放开,寻安就会离开他。

寻安抱起来很舒服,像抱着一个毛绒玩具。

谭霄把头贴上寻安的头。

好喜欢你。

谭霄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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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为什么我和谭霄从小关系就很好吗?”

谭霄组的乐队上台之前,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