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初见陈浩南,半路杀出来的秋缇(2 / 2)

南还怎么在铜锣湾混?

以后谁还服他?

如果干傻强。

人家傻强就算再不怎么地?

人家也是旺角的红混,靓坤的头马。

而且每一个红棍都是在社团登记注册的。

不仅社团认,就连别的社团也认。

而他呢?

只是一个老四九。

山鸡他们也只是普通四九。

而一个古惑仔,做不到红棍就招不了小弟,更不能有自己的地盘。

陈浩南,那完全是猪脚光环。

而且离红棍只有一步之遥。

只有一步之遥,自己就能当大哥了。

但也不是。

以下犯上,历来都是任何组织的忌讳。

《洪门条例》:手足相残者,杀。

没人的地方,可以为所欲为,如今大庭广众。

真打出火来,不好收场。

可自己不打。

以后谁还敢来自己的场子玩。

所以,陈浩南退无可退。

哪怕得罪靓坤,也得把傻强拿下。

大不了三刀六洞。

“强哥,我们是来商量事的,而且你一个男人怎么能打女人呢?还不给这位秋缇小姐道歉。”

就在陈浩南发狠之际,曹昆说话了。

“啊?”

傻强都准备好装一波,却听到了曹昆的话。

一副不可思议的看着曹昆。

导儿,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你在指挥我?

我谁啊?

靓坤的头马?

洪兴的红棍。

手下也有一两百的小弟,你让我给一个卖酒女道歉?

就连陈浩南等人都看懵了。

还是那句话,傻强再怎么地?

那也是靓坤的头马,洪兴有名的红棍。

你让他向一个卖酒女道歉,他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怎么?你没听到我在说什么?”

曹昆微微蹙眉,手里摇晃着酒杯。

傻强咬牙,道:“对,对不起。”

“强哥,大点声,你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怎么说话跟蚊子一样,谁听得到啊?”

曹昆接着道。

秋缇赶紧站起来,道:“强哥,我听到了,我听到了。这件事情都是我不对,该我道歉才对,我,我道歉,我对不起,我罚酒,我罚酒。”

秋缇拿起人头马就往酒杯里倒了一大杯,然后对着傻强就一饮而尽。

喝完之后,看着山鸡等人呆呆的看着自己,忽然想起来什么。

接着又倒一杯,对着曹昆道:“老板,老板,对不起,对不起,你原谅我,我我我刚做这一行,还不怎么懂规矩?我,我敬你,都在酒里了。”

秋缇喝完以后,觉得不过瘾,又抓起人头马吨吨吨对瓶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