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夜飘雪的季节(一)(1 / 2)

第叁夜 飘雪的季节

——只因飘雪的夜晚满是回忆。

在樱花重新盛开以前,他流浪了很久很久,从蝉鸣星稀到月落乌啼,从枝繁叶茂到寒霜满天,是他走过的路,亦是他倒下去的地方。

当身体被雪白覆盖,当视线逐渐模糊,他想要就此沉睡,他想要不再醒来。他曾经无数次的拯救,不过是斩断世人理想乡的利刃,他们畏惧,便不会靠近。

在睡去以前,这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主动伸出了手——

然后,一双稚嫩的小手,将他紧紧握住。

然后,八重红枝垂樱再次迎风绽放。

然后,他学会了主动伸出双手。

“人终究会被自己的记忆欺骗,所以你我才会相遇。”闻人一生蹲下身子,单手挑起那人的下巴,笑得一脸暧昧:“如何?不觉得这样的相遇是一种极致的浪漫么?”

“去你的浪漫,你这个噩梦之主。”对方一脸嫌弃地拍开他的手。

“哦?真是个不懂浪漫的男人。”尽管,他学的并不好。

“你笑的真难看。”小姑娘同样嫌弃地瞪着他。

闻人一生挠挠头,完全没搞明白,天赋异禀的自己究竟哪里学的不够好。他摸索着从怀里掏出一面小兔镜子,上下打量起来,明明练习了一个晚上的说。

趴在地上的那人轻轻拽了拽小姑娘的衣角,小声问她:“你为什么要跟着他,你不知道他······”

小姑娘适时地捂住那人的嘴,打断了他未及出口的话语。

他在镜子里看懂了小姑娘的眼神,这是他的故事,自当由他来说。

“小姑娘,想知道我的故事么?”

······

是夜。

都市喧嚣,车水马龙,一派人间烟火气。

不知从何时起夜簿晞多了这样一个习惯,无论在外面忙到多晚,只要精神尚可他总会在开车回家的路上绕道经过公司。他觉得这个习惯并没有什么不好,毕竟比起项目刚起步那会儿时不时就得通宵睡在公司里要好的多。

有人说这是创业者的必备素质,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保持警惕;也有人说这是创业者的绝对精神,公司是他们的孩子,从呱呱坠地到牙牙学语陪伴是如影随形片刻不离;还有人说这是创业者的坚定态度,每晚入睡前总要看一看才能安心入眠。

关于以上说法,夜簿晞总是不置可否,付之一笑。

就像是很多人都在做同一件事,可谁也没有规定每个人的理由必须相同,也不是谁都愿意将这个原因公之于众。更何况,行为的动机也并非人人都会明白,习惯了的事情也并不代表真的就会懂得背后意味着什么。那些只适合藏于心底不予深究的往事,不是不想明白,只是究其根本终是需要些“勇气”,而被讨厌的“勇气”往往就是我们最缺乏的面对事实的“勇气”。

真实需要勇气。

比起孩童时代直言不讳的自己,长大后的我们反而遗失了这种勇气。自以为是的成熟不过就是学会了用蹩脚的理由自我麻痹,掩盖真实。

夜簿晞也是用了很久才明白为什么他会从五年前起就保持了这个习惯,一如他从五年前起就此保留下来的唯一号码再无更换,以及从那以后公司总不会选在太高的位置一样。

傍晚七点钟,结束今日的商务会谈后,夜簿晞一反常态地婉拒了对方的晚餐邀请,他心里隐约觉得保持了五年的习惯,等候了四年的身影,今夜终是不会再失望。

黑色的轿车飞驰在城市街道上,霓虹闪烁如时光穿梭。车子开到公司楼下的时候,夜簿晞同往常一样抬头看向办公室的位置,这个时间的公司依旧灯火通明。

昼夜点亮,藏在心底模糊了许久的身影开始变得清晰,不敢轻易触碰的过往,时隔数年终于再一次出现在了他的视线里。不是发梦,亦不是渐行渐远,直到这一刻夜簿晞才真切地感觉到她回来了。

没有任何犹豫,夜簿晞拿起手机拨通一个熟悉的号码,问道:“你在哪里?”

白玖夏整理完最后一份文件,舒展了一下身子,顺便拿起手机看了眼时间,就在这时电话铃声响起,她稍作犹豫便接了起来:“喂?公司。嗯,刚忙完。”

“我刚好在公司附近谈完事情,送你回去。”简短不容置疑的语气,没有给她拒绝的机会。

“······那你等我十五分钟。”白玖夏想了想回答道。

“好。”

放下电话,夜簿晞长舒一口气,然后惊讶地发现,不过短短一句话的时间,车竟不知不觉间开过了一条街。他这是紧张了么?呵,自嘲地笑了笑。没想到久经商场的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要是让金子和郡主看到了,估计会笑上他一整年吧。

黑色轿车漂亮地打了个回旋,快速折返停靠在了写字楼附近的马路上。男人打开车窗,点燃一支香烟,若有所思地盯着大厦。冷冽的